首页 >> 正文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云南迈康兴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牟行审发〔2026〕40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8942XX/2026-001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牟行审发〔2026〕40号 著录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云南迈康兴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9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迈康兴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延续取水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9月18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等有关规定,依据牟定县水务局关于云南迈康兴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的审核意见,取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决定准予云南迈康兴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延续取水,取水许可期限五年(2026年9月29日至2031年9月28日),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与原取水许可证一致,核定年取水量4.5万m³。取水地点为牟定县戌街乡老纳村委会,取水用途:生猪养殖及生活用水。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