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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牟行审发〔2025〕31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8942XX-/2025-0626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主题词:牟行审发〔2025〕31号 文  号:牟行审发〔2025〕31号 著录日期:2025年06月25日

牟定县鼎业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县鼎业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6月20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县鼎业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凤屯镇田丰村委会大易村茨库山,水源类型:地下水,许可期限五年(2025年6月23日至2030年6月22日),年取水量1.8万m3,取水用途:工业及生活用水,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