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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牟行审发〔2024〕53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8942XX-/2025-0102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主题词:牟行审发〔2024〕53号 文  号:牟行审发〔2024〕53号 著录日期:2025年01月02日

牟定县坝区联合灌溉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县新民水库取水单位变更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4号)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县新民水库取水单位由牟定县坝区联合灌溉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牟定县牟鼎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安乐乡新民水库。水源类型:地表水。取水时限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内(2020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年取水量为60万m3不变。取水用途:原水供水,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