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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示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5-000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现对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K38+500至K45+100段7号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和位置

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K38+500至K45+100段7号弃土场及施工便道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涉及牟定县共和镇1个村民委员会3个村民小组,具体复垦地块及面积如下:果嘴子村民小组、张家村民小组、麻栗树村民小组,面积3.5253公顷;项目单位为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批复文号为牟国土资复〔2018〕51号。

2.项目用地面积与用途

本批次共涉及1个地块,占用土地面积3.5253公顷,地类包括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

本次土地复垦责任区范围面积为2.9607公顷,具体复垦情况如下:复垦旱地0.1186公顷、有林地2.7445公顷、保留部分施工便道作为农村道路0.0086公顷、及沟渠0.089公顷。预测损毁面积3.5253公顷,实际损毁面积2.9607公顷,未损毁等于预测损毁减去实际损毁面积,未损毁面积0.5646公顷。经核算,土地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1.验收流程与标准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共和镇人民政府及项目涉及村委会、村民小组代表,共同组成验收组。实地核验项目复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条例》标准。经验收组验收确认符合《土地复垦条例》标准,土地复垦率为100%。

2.验收结果

经验收组综合评议,该项目土地复垦工作满足验收指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示期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4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韦涛

联系电话:0878- 5211381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