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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6-0010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何正秀、吴菊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福利来小区业主委员会运作、加快推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居民对居住环境品质要求的提升,物业服务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福利来综合农贸市场小区因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意见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小区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以来,至今未依法组织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导致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已直接影响小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秩序等正常管理,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问题的存在,单纯依靠业主自治或市场自发调节,难以有效破解困局。因此,亟需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福利来小区业主委员会运作,加快推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

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共和镇、茅阳社区等相关单位共同协商,协调积极相关矛盾。2026年1月,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再次督促福利来综合农贸市场业主委员会尽快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经共同努力,2026年2月,福利来综合农贸市场业主委员会通过项目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到新的物业服务公司(曲靖市红鑫驰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3月,签订服务合同并到县住建局进行备案,目前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已进驻服务,小区管理已正常运行。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管,进一步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规范管理服务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