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降低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县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政策的说明
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即前期物业服务阶段),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住宅小区及非住宅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楚雄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不含别墅和公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为0.40-1.8元/平方米/月。根据《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牟住建联发〔2023〕2号)相关规定,前期物业费服务收费标准:1.普通住宅(楼房):0.45-0.75元/平方米.月;2.高层楼房(电梯房):1.20-1.80元/平方米.月(含供水二次加压、电梯维护及运行费用);联排、双拼别墅、独栋别墅、商铺、停车收费收费参照周边小区同类收费收费标准约定(参照标准:1联排、双拼别墅:0.6-1.2元/平方米.月,独栋别墅:0.8-1.5元/平方米.月:2商铺:0.80-1.00元/平方米.月;3车位:摩托车(含电动车)10.00元/月、小型车(7座以下)25.00-30.00元/月、中型车(8-19座)50.00元/月。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10%执行。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从我县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情况来看,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平均0.45-0.6元/平方米.月;2.电梯房:1.20-1.80元/平方米.月(含供水二次加压、电梯维护及运行费用);3.别墅:0.6-1.0元/平方米.月;4.商铺:0.70-1.00元/平方米.月。从全州来看,目前,我县物业费标准还在处于全州中低水平,收费率约为61.15%。物业公司的核心经营成本包括保洁、保安、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缴纳、设备维护等。近年来,经济大环境不好,用工成本持续上涨,与之对应的是楚雄州物业服务起步晚、企业小散弱、管理水平偏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而劳动报酬低的现状客观存在,物业企业经营困难并非个案。
二、关于当前物业服务纠纷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强化物业服务履约监管。以“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为契机,聚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六大整治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治理突出问题。一是强化整治规范。成立整治专项专班,累计召开专题推进会3次,细化整治任务、压实监管责任,统筹排查整治、投诉化解、行业监管等工作,确保治理推进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对全县33个小区实现全覆盖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二是规范公共收益。规范物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推动16个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并存入公共收益资金。三是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通报、约谈、督促整改,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价格行为。通过治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显著增强,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稳步提升。
(二)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广楚雄市“法院+N”物业纠纷解纷机制的成功经验,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先行化解矛盾,联合社区、业委会等多方力量共同调解,找准矛盾症结推动高效解纷。依托县司法局覆盖全县调委会的人民调解体系,重点排查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对业主反映的合理诉求主动调解化解。
(三)推动物业服务标准落地实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和贯彻《楚雄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试行)》,该标准设立了从一级到五级的服务等级体系,业主可根据项目设施设备条件和物业服务定位选择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通过明晰不同等级对应的服务内容、岗位要求和收费标准,引导业主“按需选标、按标付费”,物业服务企业“按标服务、按质收费”,从根本上改变“质价不符”的局面。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持续优化物业服务管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物业服务的可负担性与获得感,为构建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贡献住建力量。将审慎评估并结合全县物业服务整体情况深入研究,一是提升物业服务综合水平。加强物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鼓励企业对标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倡导参与外地优质企业考察和行业交流,拓宽管理人员视野,逐步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二是探索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积极引导物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房屋给与相应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业主负担。三是加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信息,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收费纠纷。四是推动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监督物业服务、协商收费标准、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导作用,提高业主协商议价和自主管理能力,从机制层面推动物业服务收费回归市场合理水平。五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与县法院的诉调对接合作,推动物业服务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引导业主和物业企业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从源头减少物业服务诉讼增量,降低社会解纷成本,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