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仕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履行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是我局的重要职责,接到提案后我局迅速组织执法一大队相关人员办理此事,一是对北京快松果科技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牟定县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反馈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向北京快松果科技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牟定县数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共享电动单车管理的提示函》,就加强城市运营合规管理提出整改要求:严格按规划共享电动车停放点位停放;增加运营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三是依托执法一大队在各街道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共享电单车不规范停放等问题,及时拍照反馈微信群或提醒车辆运营企业调度片区专人及时规范车辆秩序、清运积压、偏僻位置车辆和回收故障车辆。四是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按照规范、有序的原则,引导规范共享单车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良好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市民参与监督管理,形成“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宜居宜美牟定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