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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6-0009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唐春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犬只管理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居民养犬数量持续增长,犬只管理失序问题日益凸显,流浪犬游荡、犬只粪便污染、不文明养犬等现象,影响市容环境与邻里和谐,也制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此,我局立足城市管理职责,扎实推进相关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公共场所管控,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聚焦公园广场、主次干道、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巡查,对养犬人不清理犬只粪便、违规携犬进入禁入场所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污染区域,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治理合力。我局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动对接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犬只管理联合执法行动,协助查处违规养犬、犬只扰民、流浪犬影响市容等问题,开展流浪犬收容处置相关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秩序。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培育文明养犬新风尚。下步,我局将以“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为抓手,依托社区宣传栏、小区公告栏、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重点普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我县文明养犬相关规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劝导、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养犬人自觉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主动清理犬只粪便、规范携犬行为,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宜居宜美牟定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