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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136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6-0009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普正兴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管理、整治违法占道经营、优化共享单车停车位设置和提示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市政工程建设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从设计审查、材料进场、施工工艺到工序验收等各环节实施全链条质量监管,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从源头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二是严格竣工验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分项验收、综合验收等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出口关"。

三是健全质量保证期责任追溯机制。对已建成交付的市政工程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严格落实施工单位维修维护主体责任,建立质量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缺陷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是加大既有设施日常管护力度。针对早期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制定专项巡护检修计划,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二、关于整改违法占道经营问题

一是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统一执法管控标准。常态化开展执法规范、纪律作风及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细化统一城区市容执法标准,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固定商户占道经营、流动摊贩违规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视同仁、从严管控。进一步细化网格化巡查管控职责,压实岗位巡查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对长期占道商户监管宽松、对群众临时农副产品售卖过度管控的差异化执法问题,实现巡查全覆盖、问题全排查、乱象全整治,全面规范城市市容执法行为。二是优化便民经营布局,源头整治占道乱象。坚持市容管控与便民利民统筹兼顾,精准解决群众自产农副产品无固定售卖场地、占道无序经营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农贸市场摊位资源未饱和、容纳空间充足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入市劝导工作,引导进城售卖自产农副产品的流动摊贩全部进入农贸市场规范经营,充分盘活现有市场资源,从源头上杜绝随意占道经营乱象。严格落实商户“门前五包十做到”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出店经营、占道堆物、乱摆乱放专项整治,督促沿街商户严格在门店划定范围内合规经营。同步推行错峰巡查、延时值守工作机制,紧盯早晚高峰、主次干道、重点商圈等关键点位,实施精准管控、柔性疏导,有效平衡市容秩序治理与便民服务保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营造文明经营氛围。坚持严格治理与正向引导相结合,通过入户宣讲、现场劝导、微信群宣传、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向沿街商户、流动摊贩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经营相关要求。耐心宣讲占道经营带来的市容脏乱、通行堵塞、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商户、摊贩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主动配合日常市容管控,牢固树立文明经营、守法经营理念,持续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市容环境。

三、关于优化共享单车停车位设置工作

经核查,目前我县共享单车停车位布设总体能够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各运营单位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基本到位,车辆调度及时、秩序总体良好。

经监测分析,我县共享单车分布与居民上下班通勤时段呈现较强的关联性,具有明显的潮汐特征。各运营单位在日常维护调度过程中,已根据不同时段的出行需求对车辆分布进行动态优化调整,基本实现了车辆供给与出行需求的有效匹配。但受居民日常经济活动规律影响,上班时段学校及机关单位周边区域车位供给相对不足,下班时段住宅小区周边车位趋于紧张,此属正常的潮汐性供需波动。鉴于该现象与居民日常出行规律密切相关,单纯增加车位供给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且各运营单位已通过运维人员拉运调度,持续优化车辆空间分布,缓解局部区域的供需矛盾。

关于增设共享单车停车位的建议,经我局综合研判,城区人行道空间资源有限,若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增加停车位数量,将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人行道通行空间,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及无障碍出行需求,不利于城市道路交通的有序运行。

关于部分停车位标识不够清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运营单位立即开展排查整改,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运营单位及时修复、更新模糊或破损的停车标识,确保停车指引清晰规范、准确醒目,切实提升群众使用体验。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宜居宜美牟定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