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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6-0008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李家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目前,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2万m³,采用CASS工艺,2022年提标改造后出水达一级A标准。伴随提标改造,污泥产生量自2023年起显著增加,2025年全年产生污泥约4900余吨(含水率≤78%)。长期以来,污泥主要采用运往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方式处置,且填埋不收取处置费用。

但随着填埋场库容日趋紧张,加之现有污泥含水率偏高(含水率≤78%,理想填埋要求低于60%),导致填埋作业中摊铺、压实、覆盖困难,雨天进一步加剧流变,严重影响填埋场运行安全和稳定性。2026年4月,填埋场甚至要求污泥需装袋且含水率降至60%以下方可接收,大幅提高了填埋门槛。经测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仅可维持3-5年,继续依赖填埋方式已不可持续,环境风险和运行压力日益突出。

二、对提案建议的采纳与研究情况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目标,以及“焚烧处理+土地利用或建材利用”的技术路径,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我局经过认真研究和实地调研,认为焚烧处置在技术上是目前实现污泥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符合绿色低碳发展方向。

为此,我局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红砖厂以及州内的其他县市的陶瓷颗粒厂、垃圾焚烧厂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果表明:若在本县红砖厂协同处置,预计费用约100元/吨,年处置费用约50万元;若运送至州内县外陶瓷颗粒厂或垃圾焚烧厂处置,费用约200-250元/吨,年处置费用约100-125万元。

目前县财政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各项经费比较紧张,县财政主要保障“三保”支出,暂无力新增污泥焚烧处置的财政预算。考虑到当前卫生填埋方式仍可短期维持且不产生直接处置费用,我局在现阶段暂未推行焚烧处置,但已在积极谋划中长期解决方案。

三、统筹规划情况

尽管当前财政压力较大,我局并未止步于现状,而是主动将污泥处置问题纳入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1.积极谋划项目:已编制《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项目》,将污泥源头减量、深度干化及无害化处置一并纳入建设内容。

2.争取上级资金:上述项目已完成提级论证,现已进入资金申报审核阶段,力争获得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3.明确技术方向:一旦项目落地,将优先考虑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对污泥进行源头减量,“干化+焚烧”路线,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财政、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项目早日获批并实施。同时,在资金未到位前,将严格督促污水处理厂按照填埋场要求,对污泥进一步晾晒干化降低含水率,确保填埋作业安全、合规。待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