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艳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与元双路交岔路口安置交通信号灯的提案”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县城化湖南路与元双路交岔路口(下金马村对面)安置交通信号灯,前期我局与县交通警察大队已通过实地勘察和交通流量分析,该路口车辆交通流量大,路口宽阔,“T”字路口,并处于下坡路段,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频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已委托楚雄州规划设计勘察院对该地段增设交通红绿灯一组进行规划设计,但县财政财力仅能保运转,我局将与县交通警察大队一起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整合项目资金,按程序报批后组织施工,有效解决该路口的交通安全隐患。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宜居美丽牟定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