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杜绝“飞线充电”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便捷、灵活、经济等优势,已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首选的代步工具。然而,一些用户在小区内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占用楼道等现象屡禁不止,既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又对小区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把解决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短板和安全管理问题纳入了物业考核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深化小区整治,杜绝“飞线充电”。去年以来,我局主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共和镇人民政府及社区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深入全县33个物业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督查,通过现场督查,95%以上的小区已杜绝“飞线充电”,对2个小区“飞线充电”情况当场责令整改,收到了明显成效。二是积极履职推动充电桩架设。督促物业小区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合理规划布局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安装区域,及时更新和增设充电端口,为业主提供充电便利,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至今年2月底,在县域公园、行政办公区、医院、小区新增设充电端口512个,县城充电端口已达2070个,按现有充电自行车与充电端口3:1配置,已满足需要。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扩大充电桩使用率。指导物业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区出入口、楼栋门、板报公示栏等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使用充电桩充电知识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督促小区物业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监管职责;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动员安装充电桩端口,提倡满电回家。四是强化考核,消除安全隐患。将小区“飞线充电”清理工作纳入年度每季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日常检查和考核中发现工作敷衍了事或搪塞应付造成“飞线充电”普遍存在的企业,实行重扣分并责令整改,从源头预防火灾隐患。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重视、多部门联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小区物业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成更多安全实用方便的充电设施设备,加强管理和维护,同时,建立以住建牵头,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属地乡镇及社区常态化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规范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