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函
朱春芳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城及周边废品收购点、汽修行业、大货车停放划行归市经营管理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前期对县城几个入口道路进行改扩建,清理整治县城城郊结合部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汽修行业修理点;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已建的停车场和道路(南面规划在万寿路南段、东面规划在中园大道东段、北面规划在红坡路下段和西面规划在龙池北路)停放大货车,方便群众;废品收购点正在进行规划,要求废品收购点必须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如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确保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及不影响县城市容市貌。后续工作我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县城及周边废品收购点、汽修行业、大货车停放划行归市经营管理项目的实施。同时,我局也将继续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规划和管理方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宜居宜美牟定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