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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6-000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8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

人大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函


朱春芳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城及周边废品收购点、汽修行业、大货车停放划行归市经营管理的建议交由我办理,现回复如下:

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前期对县城几个入口道路进行改扩建,清理整治县城城郊结合部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汽修行业修理点;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已建的停车场和道路(南面规划在万寿路南段、东面规划在中园大道东段、北面规划在红坡路下段和西面规划在龙池北路)停放大货车,方便群众;废品收购点正在进行规划要求废品收购点必须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如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确保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及不影响县城市容市貌。后续工作我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县城及周边废品收购点、汽修行业、大货车停放划行归市经营管理项目的实施同时,我也将继续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规划和管理方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宜居宜美牟定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