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函
方丽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垃圾箱补充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的垃圾管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2022年,县住建局争取专债资金600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各乡镇中转站建设及设备设施采购,采购大小环卫作业车辆25辆,17立方转运箱体12个,7立方智能垃圾箱体1220个等设备设施。
我局按照每个村小组50户(含)设置1个智能垃圾箱标准,户数超过50户的村小组设置2个,户数超过100户的村小组设置3个,以此类推,1220个7立方智能垃圾箱体已全部投入到7乡镇,覆盖全县727个自然村,新桥镇按照标准核算辖区内共需智能垃圾箱体121个,统筹安排125个,箱体安排到各乡镇后由乡镇自行调配及管理使用,该城乡一体化项目已实施结束并完成结算,目前因县财政极度困难,已无力再安排资金再进行购买,且按照设备更新相关政策规定,环卫设备及智能垃圾箱使用年限满8年后,方能上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重新采购进行更换。
建议各乡镇加大对智能垃圾箱体自行调配使用力度,加大对垃圾箱体管理使用及维修的巡查检查力度,通过巡查检查,促使各村组爱护垃圾箱体,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及时维护维修,增加箱体使用时长和年限。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垃圾箱的使用效率,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住建环卫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