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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6-00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8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答复县届人大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函


方丽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垃圾箱补充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的垃圾管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2022年,县住建局争取专债资金600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各乡镇中转站建设及设备设施采购,采购大小环卫作业车辆25辆,17立方转运箱体12个,7立方智能垃圾箱体1220等设备设施。

我局按照每个村小组50户(含)设置1个智能垃圾箱标准,户数超过50户的村小组设置2个,户数超过100户的村小组设置3个,以此类推,12207立方智能垃圾箱体已全部投入到7乡镇覆盖全县727个自然村,新桥镇按照标准核算辖区内共需智能垃圾箱体121个,统筹安排125个,箱体安排到各乡镇后由乡镇自行调配及管理使用,该城乡一体化项目已实施结束并完成结算,目前因县财政极度困难,已无力再安排资金再进行购买,且按照设备更新相关政策规定,环卫设备及智能垃圾箱使用年限满8年后,方能上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重新采购进行更换。

建议各乡镇加大对智能垃圾箱体自行调配使用力度,加大对垃圾箱体管理使用及维修的巡查检查力度,通过巡查检查,促使各村组爱护垃圾箱体,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及时维护维修,增加箱体使用时长和年限。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垃圾箱的使用效率,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住建环卫工作的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