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号)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88次、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决定:
一、下列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牟定县殡葬管理办法》(2013年3月15日牟定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6号发布实施);
(二)《牟定县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细则》(2015年3月31日牟政发〔2015〕50号发布实施);
(三)《牟定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2017年1月23日牟定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8号发布实施)。
二、下列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继续有效
(一)《牟定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2013年11月5日牟定县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发布实施);
(二)《牟定县腐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2015年9月18日牟定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发布实施);
(三)《牟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8年12月5日牟政规〔2018〕2号发布实施);
(四)《牟定县大中型水库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实施办法》(2023年7月28日牟政规〔2023〕2号发布实施);
(五)《牟定县爱国卫生管理办法》(2023年7月31日牟政规〔2023〕3号发布实施);
(六)《牟定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2023年7月31日牟政规〔2023〕4号发布实施);
(七)《牟定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2024年11月18日牟政规〔2024〕2号);
(八)《牟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2024年11月5日牟政规〔2024〕3号);
(九)《牟定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2026年8月28日牟政规〔2026〕1号);
(十)《牟定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2026年8月28日牟政规〔2026〕2号);
(十一)《牟定县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26年9月16日牟政规〔2026〕3号发布实施);
(十二)《牟定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9月16日牟政规〔2026〕4号发布实施);
(十三)《牟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9月30日牟政规〔2026〕5号发布实施)。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对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应规范实施;对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立即停止执行,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