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财社﹝2026﹞7号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楚财社〔2025〕206号)文件,现将州下达我县2026年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经费预算(第一批)1165.9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该项指标收入列入2026年 “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款项支出科目分配表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落实好优抚对象各项生活待遇,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财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社〔2024〕69号)等有关规定,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伤残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烈士老年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人员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请按照规定标准,统筹使用好补助资金。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26年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经费(第一批)科目分配表
2.2026年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第一批)经费绩效目标表
牟定县财政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