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昌秋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牟定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所和加强管理运营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2022年底牟定县共建成投入运营公共充电桩30个51枪,功率共计1323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桩9个、9枪,交流桩总功率63千瓦,直流充电桩21个、42枪,直流桩总功率1260千瓦。2023年一季度牟定县在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3个44枪,功率共计1164千瓦。目前工程已完工试运营,待通过验收后将全部投入正式运营。
为满足我县新能源汽车不断增长对充电桩建设增长的需求,更好服务我县城乡新能汽车用户的出行。“十四五”期间,牟定县将全面启动城乡基础设施充电桩项目建设。一是优先在牟定县城范围内的9个公共停车场约700个停车位及城区主要街道的约2480个公共停车泊位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二是在牟定县七乡镇及89个村(居)委会所在地及人员流动较大的自然村、文化旅游景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60桩以上,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在编制实施方案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在充电场所的运营管理上,我局将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充电桩(场)产权所有人和运营企业,切实按安全规范开展好安全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公众民生事业的关心和关注,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局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