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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53232300018040061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2X7/2025-00079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尊敬的温华代表:

你在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后续问题及时处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近年来,国家、省、州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大项目,特别是对教育、医疗、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我县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积极争取实施了大量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极大的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日益提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工程临时占用、重型车辆通行带来的道路、沟渠损坏、临时占地恢复不到位等一系列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由于重大项目施工单位大多为外地企业,项目完工后项目负责人转移到其他工地,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政府、群众沟通渠道不畅,群众不满,信访不断。一些重大项目,如牟元高速、CX项目、滇中引水工程等,是由国家、省立项,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征占地、移民搬迁安置等协调工作。我局主要职能是按照项目规模,负责规划和立项审批、核准备案,不直接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协调,重大项目协调工作由县政府根据项目情况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承担拆迁、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造成遗留问题解决不及时或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单位,履行社会责任不到位,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设施问题重视不够,主要精力用于工程建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付、推诿、拖延。其次是县级协调机构跟踪督促不到位,沟通对接不及时。

下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报请县政府,加强对我县重大项目涉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的督查,督促各协调机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切实提高站位,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以“十五五”规划为契机,在认真谋划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同时,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如:交通、农业农村、水利、住建、教育等),积极向上对接项目政策,结合全县实际更多更好的谋划“十五五”期间有关管理维护方面的项目,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各级和行业规划盘子,并积极争取分年度实施。

三是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项目管理维护制度(办法),使项目建后管理维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