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符合结婚落户“一件事”办理条件有哪些?
答:在云南省申请结婚登记及落户的云南省内户籍居民。
问:可以在哪里申请办理?
答: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婚姻登记窗口)。
问:结婚落户“一件事”包括哪些什么内容?
答:1.内地居民结婚登记;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3.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或丧偶的投靠落户方同户子女落户)。
问: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或丧偶的投靠落户方同户子女落户)?
答:可以的。
问:是否可以只申请办理其中一项内容?
答:可以的。
问: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
问: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有什么条件?
答: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问:申请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依据当事人申请及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状况,公安部门即可对申请人员的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进行变更。
问:申请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1.书面申请;3.夫妻双方结婚证;4.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5.居民身份证。
问: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或丧偶的投靠落户方同户子女落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人员符合迁入地夫妻投靠户口(丧偶的投靠落户方同户子女户口)迁移政策的,可申请由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
问: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或丧偶的投靠落户方同户子女落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1.书面申请;2.拟迁入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3.拟迁入农村地区还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问: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成?
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当场颁发结婚证;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3个工作日办结。
问:结婚证和户口簿怎么领取?
答:结婚证当场颁发;户口簿可采取自行取件或邮寄(邮寄费用由当事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