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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林草主管部门许可,能改变林地用途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吗?

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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