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牟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牟定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8月中旬召开《牟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听证会,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群众意见,对农村饮水工程运行有关情况熟悉;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此次听证会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14名听证会参加人,分配名单如下:
1.县人大、县政协各1名,单位推荐。
2.乡镇7名(各乡镇1名,乡镇推荐)。
3.部门2名。其中:县人民政府1名;县水务局1名。
4.专家学者3名。其中:县自来水公司1名(单位推荐);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1名(单位推荐);县司法局1名(单位推荐)。
三、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公告发布后凡是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水务局报名(地址:共和镇北塔路110号)联系人:李宗华:联系电话:0878-5211235。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到2026年8月3日18时止。
(二)旁听人3名:公告发布后凡是符合基本条件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水务局报名(地址:共和镇北塔路110号)联系人:李宗华:联系电话:0878-5211235。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到2026年8月3日18时止。旁听人参加会议途中往返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欢迎广大用户通过信件和电话等方式,对牟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牟定县水务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