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决定书19号
    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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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相对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牟林许准〔2024〕19号 | 
  
   | 许可证书名称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3标临时搅拌站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准予再次延期的决定 | 
  
   | 许可类别 | 临时占用林地 | 
  
   | 许可内容 |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3标临时搅拌站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凤屯镇龙丰村委会巴大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4531公顷,临时占用林地的用途为搅拌区和堆料区。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即2024年3月18日—2026年3月18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6年3月18日 | 
  
   | 许可机关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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