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决定书8号
    日期:2024年02月28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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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相对人 |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牟林许准〔2024〕8号 | 
  
   | 许可证书名称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金沙江上游龙川河流域(牟定段)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许可类别 | 临时占用林地 | 
  
   | 许可内容 |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金沙江上游龙川河流域(牟定段)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临时使用我县共和镇军屯村委会境内集体林地面积0.5154公顷。临时使用林地的用途为临时料场、排污管、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即2024年2月28日—2026年2月27日)。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2月28日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6年2月27日 | 
  
   | 许可机关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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