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乡太极村等2个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安乐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乐乡太极村等2个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标准化猪舍、库房、蓄料房、消毒房、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安乐乡太极村委会罗武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面积以《安乐乡太极村等2个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中的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永久占用牟定县安乐乡太极村委会罗武村二组集体林地0.402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涉及采伐活立木,蓄积14立方米,树种为桉树、桃树。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安乐乡太极村委会罗武村二组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安乐乡人民政府与安乐乡太极村委会罗武村二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