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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结解了,邻里和了!新桥镇综治中心巧断“厕所纠纷”

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事总算解决了,搁在我心里多日的石头终于落下了!”近日,在牟定县新桥镇综治中心调解室,村民佘某甲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感慨地说道。简单的话语彰显了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关键作用。

深化响应:让矛盾化解“快”起来

新桥镇某村佘某甲与佘某乙相邻而居,佘某乙欲在佘某甲家门前的一块闲置空地上新建厕所。然而,佘某甲坚决反对“厕所建在我家门口,夏天一到气味难闻不说,苍蝇蚊子也多,日子根本没法过!”。双方多次沟通无果,逐渐从口角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村委会了解后及时介入,以邻里情谊进行劝导,但佘某乙以“土地属自己所有,有权自主使用”为由拒绝让步,调解陷入僵局。随后派出所民警依法介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释法说理,仍未能让双方达成一致。眼看矛盾愈演愈烈,村委会将情况上报至镇综治中心,请求专业力量支援。

深化联动:让调解力量“合”起来

镇综治中心接到上报后,立即启动实体化运行机制,依托“多部门联动”工作模式,迅速组织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等站所成立专项调解小组,深入村庄实地勘察,丈量空地与佘某甲房屋的距离,查看周边地形环境,直观了解厕所修建可能对佘某甲生活造成的影响,并分别与双方谈心,掌握核心诉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面对面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条款,阐明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权益,同时用“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劝说双方各退一步。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佘某甲给予佘某乙一定经济补偿,佘某乙在自家院内另选位置修建厕所,并将原空地使用权转让给佘某甲。双方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当场完成了经济补偿支付,一场持续多日的邻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深化服务:让基层治理“暖”起来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新桥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成效的生动体现。新桥镇通过建强综治中心这一实体化平台,有效整合基层治理资源和调解力量,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响应速度和化解效能。打破了以往调解工作“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建立司法、自然资源等多站所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专业人处理专业事”的调解新格局,极大增强了纠纷调处公信力。聚焦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村地区风俗习惯与现实情况,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深入沟通、化解心结,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既有“法理的硬度”,又充满“人情的温度”,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基层实际、高效管用的社会治理新路径。

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安则百姓安。新桥镇综治中心将以此次纠纷化解为契机,持续深化实体化运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现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法治乡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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