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杨贵林 、徐梅琼等5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贵林,男,云南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9月14日19时左右,杨贵林在云南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牟定县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工地,使用手推车推混凝土过程中推车倾覆,推车的“把手”戳到左眼部位,导致左眼部位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徐梅琼,女,牟定随合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8月20日12时38分左右,徐梅琼在厨房站在灶台上清洁油烟机时不慎摔倒在地,造成腰部、胸椎等多处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王明顺,男,云南立信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9月6日6时30分,王明顺到诸葛城隧道进行接触网开关的拆旧换新工作,工作完成后,乘车返回住宿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王明顺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李旺,男,平潭综合试验区博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4月15日11时左右,李旺在牟定县安乐乡牟元高速公路大香树隧道钻孔作业时,被隧道顶部掉落的石块砸伤头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侯学洲,男,湖南湘中通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6月28日11时左右,侯学州在戌街CX项目2号洞进行注浆作业工作过程中,注浆管爆裂,导致管内水泥溅入右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