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65C-/2024-0506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主题词: 文  号:安政函〔2024〕57号 著录日期:

姚家坤代表:

您在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直苴村委会闲置空地安装太阳能光伏板”的建议交由安乐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关于在直苴村委会闲置空地安装太阳能光伏板”的建议,我乡已纳入项目规划,并积极向上争取立项支持,早日解决群众所盼。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乡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