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人发〔2022〕3号
安乐乡人大主席团关于普飞等同志任职的
通 知
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牟定县委牟干字〔2022〕13号文件精神和乡人民政府的提请,经2022年1月18日乡第十三届人大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普 飞 任安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二年);
钱志刚 任安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
安乐乡人大主席团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