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牟定县防灾减灾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年中央救灾资金的通知》要求,结合县下达给我镇的救灾资金和各村年度受灾情况,研究制定了全镇分配方案,现将《凤屯镇2023—2024年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村委会按此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凤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日
凤屯镇2023-2024年中央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牟定县防灾减灾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年中央救灾资金的通知》要求,结合县下达给我镇的救灾资金50.102万元。专项用于解决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依据各村委会冬春需救助统计表上报表情况,现将救灾资金作如下分配:
一、救灾资金具体分配标准
村委会 |
单位:万元 |
备注 |
腊湾村委会 |
3.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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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村委会 |
4.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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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村委会 |
6.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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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屯村委会 |
4.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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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马场村委会 |
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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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丰村委会 |
5.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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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丰村委会 |
6.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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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坊村委会 |
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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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节冲村委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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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102 |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村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优亲厚友、不搞平均主义,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定、县审批”的程序开展申报评定工作,切实保证救灾物资全部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二)请各村委会在2024年1月6日前公示受灾困难群众名册,于2024年1月6日前将申请表、申请审批表、评议表、评议和公示照片纸质板和电子板上报一份到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