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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375-/2024-09230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处置我镇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本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本预案包括:凤屯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及其下设1个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为:

(一)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指挥长普光仙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毕丽芹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维生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易华林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亚吉 镇党委宣传委员

吴晓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顾燕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依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成 员:孟红军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之坤 河节冲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晏国彪 飒马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艳芹 牌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金国涛 龙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易正华 田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登科 凤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正全 建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万奎 新房村委会主任(主持工作)

李普才 腊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工作职责

普光仙: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全面指挥工作;

易华林: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组、通信电力组和电信组工作和挂点人员调度;

罗依依:负责物资供应组和卫生防疫组工作;

吴维生:负责安全保卫组工作;

毕丽芹:负责后勤保障组工作;

陈亚吉:外宣、舆论引导及舆情监控工作;

孟红军:负责地质灾害险情收集上报工作及上级险情指令传递工作,险情监测组的动态监测巡查工作及险情监测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李万奎、李正全、李登科、刘艳芹负责避灾信息信号的发布和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主 任:汪 敏

成 员:秦 宇 刘 磊

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371221

工作职责:

1.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各种避险期间的情况,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政令畅通;

4.做好各级来电、通知记录,并将通知要求传达相应工作组组长,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记录,把握群众思想动态,做好安抚和协调工作;

6.做好接待工作,完善各自工作台账,能随时向各级领导口头汇报工作情况。

(三)指挥部通讯电力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组 长:易华林

副组长:李 斌 刘显兵

工作职责:确保通讯、电力畅通

(四)指挥部物资供应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组 长:罗依依

副组长:普成新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资调供,负责做好群众的生活安置,接收、分配救灾物资。

(五)指挥部险情监测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组 长:易华林

副组长:孟红军

成 员:非明东 刘光伟 地灾监测员

工作职责:负责24小时动态监测,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发布避险信号,组织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监测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

(六)指挥部卫生防疫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组 长:罗依依

副组长:李会江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安置点卫生监督和疫病防治工作,做好突发医疗救治。

(七)指挥部安全保卫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组 长:吴维生

副组长:吕 翔 刘彦彬 沙平荣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避险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和维稳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组 长:毕丽芹

副组长:李万奎 李正全 李登科 刘艳芹

成 员:村委会干部及挂点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

四、避险信号、撤离路线及地点

(一)避险信号:预先设定预警信号(哨音)。

(二)撤离路线:预先设定撤离路线。

(三)撤离地点:预先设定撤离地点。

五、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各工作组必须按上述分工报告联系工作,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切实做好核桃树重点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因工作过失造成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问责及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各工作组人员若发生人事变动,由相应职位人员顶替,镇政府不再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