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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屯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烟叶生产第一期防灾减灾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375-/2024-12300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各村委会:

今年入春以来,全乡降水量持续偏少,气温异常偏高,烤烟生产抗旱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烤烟生产抗旱移栽保苗工作,减轻旱灾损失,凤屯镇人民政府决定安排下达2024年烟叶生产第一期防灾减灾资金90000.00元用于烤烟抗旱救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根据各村委会旱情程度情况统计,对干旱较为严重的村委会进行安排,其中(龙丰村委会下达45000.00元、牌坊村委会下达45000.00元)合计90000.00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一)育苗、移栽、移栽后保苗用水。

(二)水池、水窖等蓄水设施补水,包括抽水电费、油费等。

(三)添加抗旱器械和蓄水设施,包括抗旱用抽水机、泵站、拦河坝、临时蓄水池等。不包括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四)抗旱保生产打机井。

鉴于抗旱资金较为紧张,原则上不采购抗旱器械和蓄水设施,不实施人工增雨,确有需要采购和实施的,报牟定县局(分公司)生产管理股同意,备案后实施。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管理。烤烟抗旱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云南省烟叶生产抗早投入及救助管理办法(试行)》(云烟叶〔2019〕163号)《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烟草商业烟叶生产投入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烟财〔2017〕400号)和《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关于印发楚雄州烟叶生产抗旱投入及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烟司〔2023〕16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抗旱资金由烟草公司拨付,烟叶站收集发票和相关附件报账。

(二)抗旱资金安排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既要满足合理需要,也要坚持勤俭节约,抗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扩大开支范围。

(三)要切实加强对烟叶抗旱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抗旱资金使用真实、合理、手续完备、规范。

四、相关要求

(一)村委会要认真组织协调,严格按一片一案尽快落实,根据抗旱资金补贴政策和相关要求,结合当地抗旱实际情况,制定抗旱工作方案。

(二)要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到组、到片的具体实施项目补贴标准由给村委会召开小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施。

(三)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烤烟专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如发现未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的问题,将严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