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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屯镇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整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375-/2024-0920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镇属各办、中心:

《凤屯镇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整方案》已经中共凤屯镇第四届委员会第8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凤屯镇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凤屯镇党政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整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镇机构改革,切实做到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顺利完成改革各项任务,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共凤屯镇委员会 凤屯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牟办通〔2024〕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人员划转调整原则

为使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整体现公开、平等,结合机构改革人员编制调整情况,划转调整遵循人随事走、理顺关系、先调整后规范的原则,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

二、适用范围

划转调整人员为所有干部职工(含非在编人员)。

三、新组建机构人员划转调整及工作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李绍海、普光仙、毕丽芹、普开富、刘开润、吴维生、侯彩梅、李兴伟、宣传委员(空缺)、吴晓东、文睿、罗依依(挂职)、吕翔(兼职);

2.工作人员:汪敏、秦宇、刘磊、曹洪坚、熊毅、王正能、刘艳芹。

3.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委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1.工作人员:李圆圆、郑雁翎、万人源、徐小茜、陈建、李金丽。

2.工作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委编办、县融媒体中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人武部、县委社会工作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工作人员:杨家益、李卫忠、黎永会、鲍瑞、普光雄、羊泽菲、梁军、生晓洁、屈路华、黑海东、李媛、施正文、贾唯玉。

2.工作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牟定调查队、县烟草公司。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1.工作人员:卓博、赵登玉、夏天助、非明东、史艳梅、李奇鸿、孔瑞芳。

2.工作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1.工作人员:沙平荣、高翔、起绍军、普成新。

2.工作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六)党群服务中心

1.工作人员:代启伟、果云海、李国先、赵开海、李忠艳、夏金珍。

2.工作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各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邮政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牟定支行、建行牟定支行、农行牟定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牟定供电局。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

1.工作人员:席家明、周启伟、宿建华(兼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沙平荣(兼)、刘彦彬(兼)、巴文良(兼)、李阳广(兼)、谭先有(兼)、陈建(兼)、彭宗李、刘长生、曾昌、代宸、王国彦、刘芳、李忠兴、吴维华、夏程宏、杨明新、柱生、李永钦、巴洪文、黄雍斌、周本金。

2.工作职责:承担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

(八)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工作人员:王永贵、金德才、周丽、刘光伟、王有金、巴文良、张凌海、李杰、罗明才、宿建华、李永福、吴嗣菊、张晓伟、陈岭岚、朱永春、李阳广、沈长柳、张军、陈正林、谭先有。

2.工作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宅基地审批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接协调县级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牟定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保险公司、牟定公路局牟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