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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375-/2024-0920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各村委会,镇级各办(中心、所):

《凤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凤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扎实做好凤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牟定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牟定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概况

通过排查认定,2024年我镇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8个,具体如下:

(一)威胁村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8个)

1.新房村委会树挤密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2.新房村委会核桃树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3.建新村委会米树郎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4.建新村委会罗武冲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5.建新村委会衣足郎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6.凤屯村委会赵山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7.凤屯村委会伍纳本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8.牌坊村委会大村李村山体滑坡隐患点;

累计8个地灾隐患点受威胁的农户累计106户437人,威胁财产共计1296万元。

(二)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凤屯镇辖区内滇中引水工程以及各类新建、在建水利、公路、矿山、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建设区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定为5月1日至10月31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重点防范期,另行通知。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大事,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赶超发展的重要举措。我镇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加之近年来受气候、生态环境、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任务十分繁重。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建设和谐凤屯,平安凤屯,实现凤屯镇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调整充实了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细化明确了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挂点联系责任。各村委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任务。二是要继续实施镇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各联系挂点领导要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三是村级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负总责,进一步落实好矿山企业、学校和公路等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责任要明确到人,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三)狠抓项目落实,努力避险搬迁。一是要积极争取上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支持,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农户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逐年分批的方式,最大限度组织发动各地灾隐患点受威胁户实施应急避险易地搬迁项目。二是在组织地灾隐患点受威胁户实施应急避险搬迁项目过程中,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为搬迁农户宅基地审批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宅基地审批不形成瓶颈制约。在实施搬迁避让过程中,宅基地选址应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零占用。

(四)强化巡查措施,加强预警监测。一是要认真落实好监测人员。对列入今年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好监测人员,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人监测;二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明确监测人员工作职责,各村委会要指导和督促监测人员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和预报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三是要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要求,在汛期来临之前和汛期中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汛期中,镇人民政府将对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巡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的村委会及镇级相关站所,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五)落实制度责任,强化值班值守。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执行《楚雄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楚雄州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楚雄州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楚雄州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牟定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牟定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各村委会和镇级相关站所要明确值班领导、值班工作人员以及值班地点,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信息渠道畅通;二是要认真做好速报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各村委会要迅速处置,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三是要积极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好技术支持,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够及时处置。四是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五是自然资源所要严格协助好县自然资源局执行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严格要求采矿权申请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监督采矿权人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工作,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部门配合联动,统筹协同应对。镇级相关站所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人员,积极履行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认真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镇级相关站所要按照《凤屯镇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分工与职责,通力合作,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广泛宣传发动,增强防范意识。一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在汛期前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举办培训班、召开群众会、户长会、制作宣传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三是要认真做好“两卡”的发放工作,完善“两卡”发放制度,努力把各项预防措施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八)加大资金投入,实现防治并举。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部署,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所必需的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和储备工作,满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按照《牟定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对危害大、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及早进行治理或对受威胁人员实施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