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屯镇2020年烟叶收购考核管理办法
为确保完成县下达的烟叶收购任务指标,促进全镇烟叶收购工作平稳顺利推进,结合《凤屯镇2021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和《凤屯镇2021年烟叶收购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严格坚持合同收购,坚持约时、约量、定点、均衡收购,确保利用40天时间,在2021年10月6日前完成70万公斤的烟叶收购任务。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全镇种烟的8个村委会。
2.考核时段:2021年烟叶收购考核1—6轮,即从烟叶收购第1轮2021年8月27日开始至2021年10月6日止。
(二)考核标准及类别
1.考核分类:按指标任务总量分类进行考核,8万公斤以上(含8万公斤)为一类,8万公斤以下(不含8万公斤)为二类,具体是:
(以指标任务总量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一类(4个村委会):牌坊、田丰、龙丰、凤屯。
二类(4个村委会):河节冲、飒马场、建新、新房。
2.考核措施
(1)进度要求:从第1轮(2021年8月27日)起开始进行考核,牌坊、田丰、河节冲、飒马场、龙丰每轮7天。凤屯、建新、新房(2021年9月1日起)每轮6天。第一轮烟叶交售量完成任务总量的10%(日进度1.45%),第二轮烟叶交售量完成任务总量的15%(日进度2.18%),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烟叶交售量分别完成任务总量的20%(日进度2.89%),第六轮烟叶交售量完成任务总量的15%(日进度1.73%)。
(2)考核办法:
①奖励办法:第一轮、第二轮分别达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一类兑现工作经费2000元,二类兑现工作经费1500元,若超额完成的村委会,每超1个百分点,一类增加兑现工作经费500元,二类增加兑现工作经费300元;第三轮、第四轮分别完成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一类兑现工作经费1500元,二类兑现工作经费1000元,若超额完成的村委会,每超1个百分点,一类增加兑现工作经费300元,二类增加兑现工作经费200元;第五轮完成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一类兑现工作经费1000元,二类兑现工作经费600元,若超额完成的村委会,每超1个百分点,一类增加兑现工作经费200元,二类增加兑现工作经费100元;第六轮完成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一类兑现工作经费1000元,二类兑现工作经费600元。
若2021年10月6日全面完成任务收购量的村委会,一类增加工作经费6000元,二类增加工作经费4000元。
②惩处办法:第一轮达不到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每差一个百分点,一类扣减工作经费500元,二类扣减工作经费300元;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分别达不到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每差一个百分点,一类扣减工作经费400元,二类扣减工作经费200元;第五轮达不到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每差一个百分点,一类扣减工作经费300元,二类扣减工作经费200元;第六轮达不到规定任务目标的村委会,每差一个百分点,一类扣减工作经费200元,二类扣减工作经费100元;
三、本办法仅针对2021年烤烟收购工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