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财
身份证信息
532323197401191X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共政罚决字〔2026〕6号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屋
处罚类别
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
处罚机关
共和镇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限本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15日内自行拆除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杂物间33.18平方米,拆除已经硬化水泥地板,并恢复土地原貌。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20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