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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450/2026-0002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吕*芬

身份证信息

532323197909131X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共政罚决字〔2026〕5号

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屋

处罚类别

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

处罚机关

共和镇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限本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15日内自行拆除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厨房25.80平方米,拆除已经硬化的水泥地板73.74平方米,并恢复土地原貌。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20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