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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居)委会干部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工作职责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450-/2021-042801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8日 主题词:干部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工作职责 文  号: 著录日期:

共和镇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居)委会干部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工作职责

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工作职责

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规定,履行好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工作职责:

(一)做好监测人员的选配培训工作,并组织和指导监测员做好监测、记录和预警预报工作;

(二)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每年到挂点联系村(居)委会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不得少于6次,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三)每年召开挂点联系村(居)委会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工作安排会不少于1次,群众会不少于1次,并有会议方案和记录;

(四)负责做好汛期带班值班工作及联系点的应及处置、转移避险、抢险救灾和灾后安置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工作明白卡“的填写发放及“避险明白卡”的上墙粘贴工作;

(六)负责做好联系地质灾害点群众的宣传培训和应及演练工作。

二、村(居)委会干部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工作职责

(一)配合各级做好监测人员的选配培训工作,并组织和指导监测员做好监测、记录和预警预报工作;

(二)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工作,每年到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巡查不得少于6次,并有详细完整的记录;

(三)加强对灾害点监测员的管理,每年召开联系点监测人员工作安排会不少于3次,对监测员的在岗、到位、监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做好汛期带班值班工作,及时将各级的安排部署做到上情下达,要求灾害点监测人员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五)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的灾情调查核实和统计上报工作,灾害点的应及处置、转移避险、抢险救灾和灾后安置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做好联系地质灾害点群众对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避让路线、安置地点的宣传培训和应及演练工作,确保灾情发生时群众能有秩撤离。

三、相关要求

(一)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共和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工作职责,同各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所在的村(居)委会一起研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因地质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

(二)各村(居)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召开地质灾害防治部署会,将本辖区内的灾害点落实到村(居)委会的干部,确保每一个灾害点都有专人负责;

(三)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灾害点监测员的管理,对监测员的在岗、到位、监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监测人员要上报进行及时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