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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450-/2021-042801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8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文  号: 著录日期:

共和镇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尽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实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发放制度,每点一套,根据不同对象发放。

二、“两卡”由共和自然资源所统一下发给各村(居)委会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使用。“两卡”发放工作必须在每年5月10日前完成。

三、“两卡”的填写发放工作,在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由共和自然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具体负责。

四、《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填写内容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各灾害点不同情况确定,并由共和自然资源所负责填写发放。

五、《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受地质灾害点威胁的机关、厂矿、学校和农户,每户一份。《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由各隐患点监测人员根据各隐患点的情况,以及镇人民政府确定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内容进行填写,并由各隐患点监测人员负责填写发放到户。

六、“两卡”发放实行备案制。共和自然资源所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必须造册登记,并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七、共和自然资源所对“两卡”填写发放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八、对不认真实施“两卡”发放制度,因地质灾害造成群众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