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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1-081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18日 主题词:江坡镇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  号:江政通〔2021〕52号 著录日期:

各村委会,镇属各站所、中心、办(室):

为推动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建设文明乡风、革除陈规陋习,按照《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牟定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牟定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专项行动牵头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一)镇民政办:1.负责牵头江坡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传达和安排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会同派出所、学校、妇联等部门,动态掌握早婚早育群体数据。汇总各村专项行动开展的总体情况,每季度末进行通报。适时向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我镇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办公室。2.牵头开展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在8月30日前,确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正在开展的行风建设和婚俗改革为抓手,督促各村加强婚姻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动员、督促符合登记条件的早婚早育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适时深入偏远村组开展流动巡回婚姻登记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12月31日前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覆盖。3.牵头开展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在9月30日前,确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到2021年12月底前所有村委会普遍制定或修订务实管用的“两约”。12月以前,镇民政办、妇联将治理早婚早育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指标测评体系和评选标准修订范围。4.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要继续巩固“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常态化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等责任,有效遏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包办婚姻、驱使或放任未成年人辍学务工、结婚分户自立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行为。5.鼓励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机构参与治理早婚早育,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进展工作情况于9月30日、12月2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

(二)中、小学牵头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完善适龄少年儿童辍学数据核查、督导考核、定期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复学、保学工作责任,有效遏制早婚早育导致的辍学行为,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2021年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后,专题反馈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情况。分别于9月30日、12月20日前,将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反馈至江坡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镇人社所牵头开展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会同镇派出所、学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9月20日前,制定2021年集中排查和整治实施方案。坚决杜绝用工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会同学校对因打工辍学的学生加大劝返力度,引导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进入高中的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别于9月30日、12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反馈至镇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江坡镇派出所牵头开展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专项行动,会同综治、司法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有关要求,严厉打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强奸、拐卖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据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经济困难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非法婚姻案件的法律援助,依法妥善处置非法婚姻;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9月底前,开展1次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分别于9月30日、12月20日前,将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反馈至江坡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镇妇联牵头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会同宣传、卫健、司法、团委等部门,在9月20日前,确定健康婚育观集中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国庆、中秋返乡人员聚集时机,统一组织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分别于9月30日、12月20日前,将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反馈至江坡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行动协作机制

各专项行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掌握全镇工作动态和业务数据,对专项行动落实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先进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并报县机制办公室;定期汇总情况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建立责任单位之间的工作协同、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2021年9月、11月中旬分别组织对各村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相应的督办落实措施,检查督办情况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在各专项行动中发挥作用,合力推进早婚早育综合整治工作。

各村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办公室,协调本村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安排所辖村组开展工作,按月向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送工作动态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措施,统筹分析本村户籍、孕产、控辍保学等各部门的业务数据,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摸排每月早婚早育人员情况,及时掌握本村每月新增、减少的早婚早育人数,每月月底前核实动态数据,报经村负责人审定后逐级上报。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