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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坡镇传统古村落保护消防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1-012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20日 主题词: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坡镇传统古村落保护消防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江政通〔2021〕36号 著录日期:

为加强和规范传统古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以及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文物保护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传统古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镇长、分管消防安全领导、分管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挥:魏朝凡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李兴长 镇人大主席

谢海霞 镇党委副书记

张绍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景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有兆新 镇宣传委员

王荣霜 镇组织委员

李春文 江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金玉针 江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姚晓艳 党政办主任

金祖庭 文化站站长

李海明 城建办主任

王宽郡 林草中心主任

朱云梅 江坡卫生院院长

李 丹 供电所所长

王加新 江坡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消防站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下设六个专门工作组:

(一)消防组(灭火行动组)

组长:徐湘杰

成员:江坡专职森林消防队、江坡镇业余扑火队、基干民兵

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张绍文

成员:镇村35岁以下干部职工

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金玉针

成员:朱云梅

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四)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李景荣

成员:王瑞堂、吴嗣鹤、余发全

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春文

成员:姚晓艳、罗琼美、谷颖、鲁中旺、丁仕勇、杜彪、李丹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六)机动组

组长:李兴长

成员:谢海霞、王荣霜、有兆新、镇村全体干部职工

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四、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群众、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报警,电话0878-5351021,或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迅速通知江坡镇专职消防队组织人员形成灭火力量进行灭火。通知各工作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束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五、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文化站及相关村委会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六、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