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传统古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以及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文物保护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传统古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镇长、分管消防安全领导、分管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总指挥:魏朝凡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李兴长 镇人大主席
谢海霞 镇党委副书记
张绍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景荣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有兆新 镇宣传委员
王荣霜 镇组织委员
李春文 江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金玉针 江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姚晓艳 党政办主任
金祖庭 文化站站长
李海明 城建办主任
王宽郡 林草中心主任
朱云梅 江坡卫生院院长
李 丹 供电所所长
王加新 江坡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消防站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下设六个专门工作组:
(一)消防组(灭火行动组)
组长:徐湘杰
成员:江坡专职森林消防队、江坡镇业余扑火队、基干民兵
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二)疏散引导组
组长:张绍文
成员:镇村35岁以下干部职工
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金玉针
成员:朱云梅
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四)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李景荣
成员:王瑞堂、吴嗣鹤、余发全
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春文
成员:姚晓艳、罗琼美、谷颖、鲁中旺、丁仕勇、杜彪、李丹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六)机动组
组长:李兴长
成员:谢海霞、王荣霜、有兆新、镇村全体干部职工
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四、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群众、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报警,电话0878-5351021,或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迅速通知江坡镇专职消防队组织人员形成灭火力量进行灭火。通知各工作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束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五、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文化站及相关村委会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六、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