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各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文件、《牟定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牟定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前期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行动,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今年,我镇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个(其中,重点隐患点2个,一般隐患点7个;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6个),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农户有238户996人,威胁财产2679.2万元。我镇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因此,全镇干部职工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和谐江坡、平安江坡,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为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重点要抓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选聘落实和调整完善监测人员。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要以《牟定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认真统计危及人员及威胁财产数据,严禁排查工作走过场,工作不认真,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严格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及《牟定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要求,每个隐患点选配2名监测人员进行监测,为切实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抓好“两卡”发放。全面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是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履行告知责任的有效途径。各村委会要协助自然资源所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的要求,全面做好“两卡”发放工作。“两卡”填写要做到全面、规范、准确。《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要确保受威胁户每户一张,不留空白,并督促农户将其粘贴在家中醒目的位置,让群众熟悉和明白受威胁的地质灾害类型、危险程度,熟悉地质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紧急转移路线、避险地点,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时能按要求迅速及时撤离避让。同时,要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手中,明确各自职责。
(三)认真落实责任单位的监测预防责任。汛期前,镇人民政府已按时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职责,确定重点防范的区域及防治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公路沿线、工程建设项目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有效开展。镇、村、组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书,在此基础上要认真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企业、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区等单位签订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明确责任,督促责任人认真履职,切实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进一步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对列入今年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点,镇人民政府已正式发文,将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明确到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并按各级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挂点领导工作职责。
(五)加大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力度。自然资源所要及时向监测人员发放新的《监测记录本》。汛期中,要严格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各地质灾害点监测方法、预警预报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巡查面要达100%,确保做到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有人走到、看到、问到、说到、监测措施督促落实到。巡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巡查记录必须要经监测人员签字认可。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对监测效果不明显的监测方法要进行及时调整和整改;对已损坏的监测桩、监测标记要重新设置;要通过认真检查落实监测和预警预报措施,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期中能够做到有效监测、及时发现险情、快速作出预警、有序组织避让,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对监测人员的管理。各村委会要协助自然资源所严格按照《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及《牟定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监测人员的管理,确保监测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要督促监测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科学设置监测标志,按时做好监测记录,定期分析记录的数据,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情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充分发挥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要坚决杜绝监测人员擅自离岗、脱岗发生,凡是发现监测人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或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要及时调整和更换。要加强对监测人员业务指导,适时对监测人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提高监测人员的预警、预报能力。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及应急演练力度。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把各项预防措施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一是及时抓好镇、村、组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四级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率达100%。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管理水平和监测人员的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培训方法上可采取召开培训会、群众会、户长会、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二是在所有地质灾害危险区,要制作警示牌,避险线路牌,警示告知人民群众不要进入危险区,要积极组织重点防范区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演练,让群众熟悉发生地质灾害时如何避险,如何抗灾自救,防患于未然;三是要按照省、州、县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抓好重点监测隐患点预案制定工作,确保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有单个的应急预案,并具有切实可行和可操作性,防止预案流于形式,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四是要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八)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各村委会、镇党政办、镇级各站所要认真安排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明确细化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在汛期前将值班人员安排情况报镇党政办备案,值班人员要按照《楚雄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牟定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及《牟定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发生擅自脱岗、离岗行为,值班人员需外出,必须经镇领导批准,同时做好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特别要做好汛期气象预警工作,有重要天气情况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受威胁农户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监测人员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做好临灾前群众转移避险工作。一旦出现灾险情,要按照《牟定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快速、及时做好灾险情上报和处置工作。镇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值班工作不认真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基础,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痕迹”管理。
各村委会、镇级各站所工作人员及广大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痕迹”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做好群策群防网络建设情况、巡查记录、培训情况、重要天气预报情况、监测记录情况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实现“痕迹”管理规范、完整,并妥善保存。
(二)地质灾害各挂点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所联系村委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督促检查。为进一步督促村委会、镇级各站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防治措施,在汛期中,地质灾害各挂点班子成员要适时深入所联系的村委会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迅速督促整改。
(三)严格考核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底,镇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并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并按照考核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严格奖惩。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