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站所:
《江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0日
江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云安〔2020〕4号)和《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楚政通〔2020〕1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为巩固2018年以来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专项整治,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在逐年下降的基础上,到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2019年再下降12%,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为推动各站所和村委会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责任落实差距大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开展“两个专题”活动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学习宣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开展社会宣传,督促指导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2)推动制度落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牟定县委 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牟定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3)加强队伍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队伍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的通知》(楚政通〔2008〕65号),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2020年底前,国有企业全部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我镇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底前,企业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底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利、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和自评工作。
(4)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费用提取、工伤保险、教育培训等制度,大力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二)开展4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
(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
(2)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再进行1次逐一核查;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2020年前,落实省、州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按照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审批机制,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4)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到2022年底,全镇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企业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所有涉及合成氨、电解(氯碱)、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
2.非煤矿山
(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延续和新设标准条件。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金沙江(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2)配合相关部门整顿关闭力度。通过“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有效解决非煤矿山“小、散、弱”状况。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
(3)严密管控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单班入井人数超过30人地下矿山进行专家会诊。2020年,边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及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的排土场建成在线监测系统。2021年,所有规模以上生产矿山建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底前,所有生产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4)严密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制定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禁审批“头顶库”、运行状况与设计不符的尾矿库加高扩容项目,2022年底前设计等级按四级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3.消防
(1)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出租屋等突出风险以及新材料、新业态,分阶段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逐步补齐农村消防工作短板。健全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分步推进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农村火灾隐患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2020年,突出做好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到2022年,全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3)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所管行业领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道路运输
(1)积极申报乡镇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乡村“马路市场”,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过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到2020年底,全面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5.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
(1)完善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园区监管责任;推进园区智慧化进程。
(2)强化工业(产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工业(产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3)建立工业(产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产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
6.油气管道
(1)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全面巩固前期隐患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辖区内20公里的油气管道开展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协调解决隐患整治过程中各种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
(2)加强高后果区的排查管控。按照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区域内管道周边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人口变化情况、重要设施布局建设等情况,督促管道企业每年要全面地、系统地开展高后果区识别排查,定期调整高后果区分类清单,并制定和完善“一区一案”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对高后果区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支持管道企业改线,促进企业隐患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3)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加强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站场(点)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管道周边治安秩序,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加强对高危人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治安检查,净化输油气管道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帮助各管道企业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和组建保卫队伍,提高内部防控能力。
三、进度安排
自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8月30日)。按程序报送江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方案,指导督促各站所、村委会和企业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对2018年以来全镇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采取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严厉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执行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层面建立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工作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健全高危企业搬迁用地置换等补偿政策,完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涉及职工安置、债务清偿、企业转产等政策措施。统筹管好用好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三)加强监管服务。将“打非治违”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严格“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持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专家指导、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可复制经验,积极曝光负面典型,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