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级个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牟应急〔2019〕16号)及《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物资的通知》(牟应急〔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将《蟠猫乡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灾物资分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蟠猫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蟠猫乡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灾物资分配实施方案
接近岁末,冬春荒严重,我乡在2019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干旱、冰雹、洪水、滑坡、霜冻等自然灾害,给我乡部分地区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困难。为解决我乡自然灾害严重现象,向中央申请冬春荒物资救济。按照《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牟应急〔2019〕16号)及《牟定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物资的通知》(牟应急〔2019〕17号)要求,2019年度县应急局下达我乡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万元,救灾物资大米7000公斤、衣服100套、毛毯150条、棉被150床。我乡按照文件通知特别制定蟠猫乡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发放方案。
一、提高站位,加强思想指导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中央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压实责任,严肃作风
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冬春救灾物资评议分配,各村委会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扎实转变作风、压实村两委责任。要对辖区受灾群众认真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生产自救能力,做到受灾重的多救助、受灾轻的少救助,不困难的不救助,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资金、物资不错发一人。要将农户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确定救助对象要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由受灾人员本人(户)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在2日内汇总进行民主评议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2日内,将评议意见和救灾、救济对象名册提交乡人民政府审核。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不得违规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预留、截留、挪用救灾物资及救灾资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分配合理
各村要根据脱贫攻坚期间及低保专项治理所掌握的情况,重点对未脱贫户、边缘户、重病户、残疾人贫困户、重点社会优抚对象、分散供养户、鳏寡孤独对象进行倾斜,综合兼顾自然灾害严重、生产生活困难群众,救灾物资、救灾资金原则上不重复救助,情况特殊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交叉分配。救济基本口粮人均不低于130元,按市价折算不少于25公斤/人;衣服和取暖救助人均不低于220元;原则上救灾资金按180元/人进行发放(提交身份证号、银行卡号)。
四、统一领取,建立台账
物资由乡人民政府统筹调运,各村安排专人按物资分配数量领取,并在2020年春节前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各村救灾资金安排额度,按标准以户为单位造册上报,资金封闭运行、实行银行一体化发放(准确提供户主身份证号码、信用社银行卡或社保卡号)。各村在2020年2月28日前向乡社会事务办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记录、会议签到册、会议图片、公示照片、物资发放名册原件。
附件:1.蟠猫乡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物资、资金预分配表
2.牟定县蟠猫乡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发放花名册
3.牟定县蟠猫乡2019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