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乡机关各办(中心、所):
城乡低保是保障城乡生活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加强城乡低保的管理,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经蟠猫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蟠猫乡城乡低保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蟠猫乡民政办、7村委会。
二、考核方式: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对民政办的考核:1、民政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对全乡的城乡低保工作全盘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和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2、对7个村委会的低保工作进行指导,对7村委会的干部、民政事务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3、民政办对村委会审核上报的低保申请要100%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和收入及支出状况,做到应纳尽纳。4、每月对新增低保名册、低保政策、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张榜公示,并且把公示照片上报县民政局。做到阳光低保。5、对低保领取人员每年进行一次100%入户核查,对家庭经济收入增加,经济条件好转的进行及时停保,死亡的及时停保,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不重不漏,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死亡保、人情保和政策保。
(二)对7村委会的考核:1、认真学习低保政策,积极参加县乡组织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2、村委会认真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把低保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3、认真受理群众的低保申请,按照低保申请程序办理,每月对群众申请的低保进行会议讨论,入户调查,公示,每个月10号以前上报当月低保申请。4、每月的低保申请,经过乡政府审核,县民政局核查批准返还后进行再次公示,上报公示照片。5、对低保领取人员每年进行一次100%入户核查,对家庭经济收入增加,经济条件好转的进行及时停保,死亡的及时停保,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不重不漏,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死亡保、人情保和政策保。
四、考核奖惩:
1、民政办低保工作考核优秀的,在年终考核时优先推荐为优秀等次,绩效考核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取消优秀资格,绩效考核给予惩处。2、7个村委会低保工作考核在第七名、第六名、第五名的,从年终绩效考核资金中各扣除1000元,奖励给考核在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不奖不惩。
蟠猫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