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名称:牟定县公安局
二、主要负责人:起成林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
(2)办公电话:0878-5216054,传真:0878-5217666
(3)通信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
(4)邮政编码:675500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牟定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领导及分工

姓名:起成林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分工: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督查审计大队。

姓名:杨丽琼
职务:党委副书记、政委
分工:负责队伍管理、政治建设、老干部、公安文化、妇委会、工会、共青团、警察协会工作。协助起成林同志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督察审计工作。分管政工室、机关党委、凤屯派出所,协助起成林同志分管督察审计大队。联系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姓名:张进波
职务:党委委员、分管日常工作副局长
分工: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团结、政治安全保卫、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反恐怖、特巡、警卫和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业务等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及管理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特巡警大队(警卫大队)、共和派出所。

姓名:朱龙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警务保障、法制、看守所、拘留所等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县看守所、县拘留所、新桥派出所、安乐派出所,联系县武警中队。

姓名:刘文勇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案件侦查、技术侦察、禁毒等工作,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等工作。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禁毒大队、江坡派出所。

姓名:郑和海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分管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县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戌街派出所、蟠猫派出所,联系楚雄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

姓名:李晓刚
职务:党委委员、共和派出所所长
分工:负责主持共和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张进波同志分管特巡警大队(警卫大队)。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为股级。
(二)情指中心,为副科级。
(三)督查审计大队,为股级。
(四)政工室,为副科级。
(五)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为副科级。下设基层基础工作中队、案件侦查中队、反恐怖中队3个股级机构。
(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股级。
负责组织、协调和侦办分工管辖的74种经济犯罪案件;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发展趋势及打击和防范对策;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七)治安管理大队,为副科级。下设情报信息中队、基层基础中队、案件侦查中队3个股级机构。
(二)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具体是: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专项业务经费、专项拨款和被装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公有房产、基本建设、国有资产、车辆、驾驶员管理和后勤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接待和大型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和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工作。
(八)刑事侦查大队,为副科级。下设情报信息中队、新型犯罪侦查中队、案件侦查中队、刑事技术中队4个股级机构。
联系电话:0878-5215778
(九)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十)出入境管理大队,为股级。
(十一)特巡警大队(警卫大队),为股级。
(十二)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为股级。
(十三)警务保障室,为股级。
(十四)交通管理大队,为副科级,下设综合管理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中队、交通事故处理和宣传教育中队、城区中队5个股级机构。
联系电话:0878-5216859
(十五)法制大队,为股级
(十六)禁毒大队,为副科级。
(十七)县公安局设下列直属机构:
1、牟定县看守所,为股级。
2、牟定县拘留所,为股级。
(十四)公安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1、县公安局设7个派出所。
2、县公安局设2个森林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