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申 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 |||||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码 | |||||
| 单位性质 | 注册时间 | |||||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
| 主要业务 | ||||||
| 上年年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职工人数(人) | 专业人数(人) | ||||
| 销售收入 | 利润总额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
| 上缴税金 | 所有者权益( | |||||
| 联合申报单位名称 |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属类别 | ||||||
| 主要内容 (200字以内) | ||||||
| 项目已有基础和业绩(200字以内) | ||||||
| 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200字以内) | ||||||
| 投资总额 | 固定资产投资 | |||||
| 项目已完成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银行贷款 | ||||
| 其他资金 | ||||||
| 项目实施期限 | ||||||
| 预计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字以内) | ||||||
| 申请理由及方式 | 申请支持理由(200字以内) | |||||
| 申请支持额度 | ||||||
| 资金支持方式 | ||||||
| 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
| 县市财政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1. 项目类别:根据“通知”中“一、支持重点”大类填写。2.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需填写全称(并与银行开户的户名一致)。若有联合申报单位的须填写联合申报单位名称,没有的填“无”,联合申报单位具体情况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中具体介绍;3.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4. 法人代码: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5. 单位性质:项目承担单位的单位性质,包括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企业需注明具体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
附件2:
承 诺 书
我单位对如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 项目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和凭证等)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年度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采取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核查记录表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 实施主体 | 申报项目类别 | 无偿补助 贴息补助 以奖代补 | |||||||
|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
| 投资总额(万元) | 补助资金(万元) | ||||||||
| 项目建设内容 | |||||||||
| 核查记 录 情 况 | |||||||||
| 项目主体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
| 流动资产 | 资产负债率 | ||||||||
| 销售收入 | 利税总额 | ||||||||
| 信用等级 | 就业人数 | ||||||||
| 申报条件 | 企业申报情况 | 核查情况 | |||||||
| 1、 | |||||||||
| 2、 | |||||||||
| 3、 | |||||||||
| 4、 | |||||||||
| 项目实施条件 | 1.前期审批手续情况 | ||||||||
| 2.建设用地情况 | |||||||||
| 3.资金筹措情况 | |||||||||
| 4.财务核算 | |||||||||
| 5.其它条件 | |||||||||
| 核查结论 | 参加核查单位:县(市)经信局(章) 县(市)财政局(章) 乡镇人民政府(章) | ||||||||
| 参加核查人员(签字) | 项目实施单位参加人员(签字) |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督查日期 | 年 月 日 | ||||||||
附件4: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初步审查表
| 序号 | 申报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性质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 | 申报条件审查情况 | 项目实施条件 | 效益评价 | 审查意见 | |||||||||||||
| 支持方向 | 规划布局 | 注册资本 | 资产总额 | 企业管理 | 设施条件 | 企业资质 | 投资总额 | 建设用地 | 立项备案 | 环保审查 | 负债率 | 资金筹措 | 预计年交易额 | 预计就业人数 | 科室联合审查意见 | 其他记录事项 | ||||||
| 1 | ||||||||||||||||||||||
| 2 | ||||||||||||||||||||||
| 3 | ||||||||||||||||||||||
| 4 | ||||||||||||||||||||||
| 商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受理人: 联合审查人员: 科(股)室负责人:
附件5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
| 申报财政专项资金名称: | |||||||||||||||||||
| 企业名称 | 申报项目内容 | 必备材料 | 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的材料 |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研批文) | 财政部门材料审核意见(合格、不合格) | 相关部门材料审核意见(合格、不合格) | 备注 | ||||||||||||
| 企业资金申请及附表*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自有资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 贷款合同及凭据(贷款贴息项目) |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 |||||||||||||
| 项目立项批准(或备案)文件 | 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 土地部门批准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 | 其他按照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 财政局(公章) 商务部门(公章) 审核人(签字): 初审人(签字):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 |||||||||||||||||||
附件6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政资金支持专家组综合咨询意见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
| 申报单位 | 资金类别 | ||||||
| 项目内容 | |||||||
| 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 | 申请补助 | |||||
| 综合评价意见:(在相应()填写:是、否、好 一般 差) 1、是否符合资金支持方。( ) 2、建设内容是否满足运营管理需要。( ) 3、是否具备建设条件。用地落实( ),自筹资金到位( ),前期工作完成( )。 4、项目承担单位能力。财务状况( )管理规范( ) 5、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评价( ) 6、其它意见: | |||||||
| 咨询建议: | |||||||
| 专家组长: 主审专家: 年 月 日 | |||||||
附件7: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支持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资金扶持项目按计划达产达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与你单位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一、项目责任单位
企业(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扶持金额:
项目建设期:
二、责任目标任务
| 项 目 指 标 | 计划目标 | 
| 投资总额(万元) | |
| 自筹资金(万元) | |
| 银行贷款(万元) | |
| 新增产值(万元) | |
| 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 |
| 新增利润(万元) | |
| 新增税收(万元) | |
| 新增就业人数(人) | |
| 其他指标(可加行) | 
注:本表中相关目标任务需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三、基本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财政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及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申请事项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并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项目督查检查,并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和验收。
(三)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按要求定期向同级商务、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报送企业财务指标情况、项目实施情况。
(四)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扶持资金。若项目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或重大违约行为、整改不到位,相关部门将采取通报、停止拨款、收回补助资金等相应处理措施,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项目申请。
项目承担单位: 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同级财政部门: 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8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督查(检查)记录及整改意见表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
| 项目类别 | 项目实施企业 | |||||||
| 项目名称 | 项目补助资金下达文号 | |||||||
|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补助资金(万元) | |||||||
| 项目核准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竣工时间 | |||||||
| 项 目 督 查 记 录 情 况 及 整 改 意 见 | ||||||||
| 项目完成情况及扶持资金拨付情况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
| 整改意见 | 参加督查人员(签字) | 项目实施单位参加人员(签字) |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督查日期 | ||||||||
说明:本表一式五份,州、县市商务、财政部门,实施企业各一份。
附件9: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验收申请书
(参考格式)
申请验收企业(单位)(盖章):
申请验收项目名称:
申请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须知
一、验收的主要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
2.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项目计划下达文件。
4.项目申请报告。
5.项目目标责任书。
二、验收内容
1.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申报约定的要求,并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
2.项目的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申报约定的要求;
3.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申报约定的目标;
4.检查项目资金是否落实、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三、纪律要求
1.参加验收的专家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审查和评价。
2.参加验收的专家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验收过程中知悉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该秘密。
四、监督管理
1.项目竣工并达到验收条件后,各级竣工验收组织部门要及时督促所属项目开展验收工作。若项目实施单位不能按期完工进行验收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验收,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若超过6个月仍不能进行验收的应当追回扶持资金。
2.对于验收不合格,整改后复验仍然不合格的项目,应当追回扶持资金。
3.对验收中发现提供虚假情况骗取财政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及其它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问题,竣工验收组织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或收回财政资金。
| 项目名称 | ||||||
| 扶持资金名称 | 资金下达文号 | |||||
| 扶持金额(万元) | 下达时间 | |||||
| 项目竣工时间 | 所属行业 | |||||
| 联 系 人 | 电话/手机 | |||||
| 项目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 ||||||
| 项目指标 | 计划目标任务 | 实际完成情况 | 完成率(%) | |||
| 投资总额(万元) | ||||||
| 自筹资金(万元) | ||||||
| 银行贷款(万元) | ||||||
| 新增产值(万元) | ||||||
| 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 ||||||
| 新增利润(万元) | ||||||
| 新增税收(万元) | ||||||
| 新增就业人数(人) | ||||||
| 项目建设期 | ||||||
| 其他指标完成情况(可加行) | ||||||
| 注:本表中计划目标任务需与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一致。 | ||||||
|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简 述 | |
| 县级验收组、专家组或中介机构验收意见(粘贴验收组验收、专家验收或中介机构验收意见) | (签署同意或不同意验收的意见) (验收组长签字或验收中介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县(市)财政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10:
牟定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填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 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分值 | 考评尺度及说明 | 得分 | |||
| 二级 | 三级 | 自评 | 验收 | ||||
| 1.投入(10%) | 1.1项目立项(40%) | 1.1.1项目立项规范性(100%)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4.0 | 得扣分标准:1.符合:4分;2.部分符合:2分;3.不符合:0分 | ||
| 1.2资金落实(60%) | 1.2.1资金到位率(50%) | 实际投入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 | 3.0 | 得扣分标准:实际投入资金/计划投入资金×3.0分 | |||
| 1.2.2到位及时率(5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 | 3.0 | 得扣分标准:1.全部及时到位:3分:2.部分及时到位:1.5分 | ||||
| 2.过程(40%) | 2.1 项目管理(40%) | 2.1.1 组织机构成立情况(15%) | 是否成立项目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 2.4 | 得扣分标准:1.成立领导机构:2.4分;2.没有成立领导机构:0分。 | ||
| 2.1.2管理制度制定情况(15%) | 是否制定项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 2.4 | 得扣分标准:1.制定:2.4分:2.未制定:0分 | ||||
| 2.1.3项目招投标情况(25%) | 需要招投标项目是否公开招投标 | 4.0 | 得扣分标准:1.公开招投标:4分:2.未公开招投标:0分。 | ||||
| 2.1.4项目承担单位资质情况(20%) | 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资质 | 3.2 | 得扣分标准:1.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复核要求:3.2分;2.项目承担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0分。 | ||||
| 2.1.5合同签订情况(25%) | 是否签订项目合同 | 4.0 | 得扣分标准:1.签订:4分:2.未签订:0分 | ||||
| 2.2资金管理(60%) | 2.2.1依法建账(10%) | 是否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账 | 2.4 | 得扣分标准:1.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账核算:2.4分:2.未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账:0分。 | |||
| 2.2.2 单位财务制度(10%) | 单位是否制定财务管理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制度 | 2.4 | 得扣分标准:1.制定了制度:2.4分:2.未制定:0分 | ||||
| 2.2.3 资金使用合规性(1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3.6 | 得扣分标准:1.符合:3.6分;2.部分符合:1.8分;3.不符合:0分 | ||||
| 2.2.4 会计核算规范性(20%) | 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 | 4.8 | 得扣分标准:1.符合:4.8分;2.部分符合:2.4分;3.不符合:0分 | ||||
| 2.2.5 支出的合规性(15%) | 是否存在未专款专用、截留、挤占和挪用的情况,项目资金违规率=违规金额/实际投入 | 3.6 | 得扣分标准:1.每降低1%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2.如有重大违纪事件,直接扣为0分。 | ||||
| 2.2.6 票据的合法性(15%) | 项目资金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 | 3.6 | 得扣分标准:每发现一张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 ||||
| 2.2.7 票据的合规性(15%) | 项目资金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要素是否完整,附件是否齐全 | 3.6 | 得扣分标准:每发现一张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 ||||
| 3.产出(20%) | 3.1 项目产出(100%) | 3.1.1实际完成率(40%) | 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8.0 | 得扣分标准: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8.0分 | ||
| 3.1.2 资金使用率(30%) | 项目资金使用的比例,项目资金使用率=(实际到位资金的使用数/实际到位资金数)×100% | 6.0 | 得扣分标准:实际使用/实际投入×6.0分 | ||||
| 3.1.3 完成及时率(30%)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对比情况 | 6.0 | 得扣分标准:1.提前或及时完成任务:6分;2.超时2个月内完成任务:4.8分;3.超时2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完成任务:3分;4.超时4个月以后完成:0分。 | ||||
| 4.效果(30%) | 4.1综合效益(100%) | 4.1.1 经济效益(20%) | 项目建设的完成对该县(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 6.0 | 得扣分标准:1.作用明显:6分:2.作用一般:3分:3.无作用:0分 | ||
| 4.1.2 社会效益(20%) | 项目建设的完成对该县(市)流通产业作用、影响 | 6.0 | 得扣分标准:1.作用明显:6分:2.作用一般:3分:3.无作用:0分 | ||||
| 4.1.2 环境效益(30%) | 项目建设的完成对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 9.0 | 得扣分标准:1.作用明显:9分:2.作用一般:4.5分:3.无作用:1分 | ||||
| 4.1.3可持续性影响(30%) | 项目的建设完成为该县(市)流通产业产生可持续性影响 | 9.0 | 得扣分标准:1.作用明显:9分:2.作用一般:4.5分:3.无作用:0分 | ||||
| 综合得分 | 100.0 | ||||||
| 县市财政局认定等级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价满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60)、差(得分<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