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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6-00079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6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牟教函〔2026〕18号 著录日期:

滕德品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健身设施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指出的“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缺少健身娱乐设施”的问题,我们完全认同,这确实是我们在推进全民健身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短板。我们将把你的建议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要依据,努力加以完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规范申报流程,精准对接需求。按照体育领域项目建设要求,我们将指导各村(居)委会依据实际需求,撰写书面申请上报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审批。获批后,我们将积极协调州教育体育局,争取点对点项目支持,确保资源精准投放。

二是拓宽解决渠道,争取上级支持。除常规体育器材配备外,我们建立了常态化申报机制,各村(居)委会可每年提交书面申请,按程序录入《云南省体育事业管理系统》,省体育局将根据系统内各地申报情况,统筹协调安排解决。

三是科学统筹规划,分步组织实施。我们将立足县域实际,以常住人口不低于2000人的村(居)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规划相关全民健身路径巩固提升项目,并将其纳入我县“十五五”规划。通过科学布局、分步实施,确保健身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发挥实效。

我局将强化沟通对接,多方争取体育设施项目资金,着力补齐乡村健身硬件短板,力争在2026年推动一批健身器材新增项目落地,让其早日服务于民、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县体育事业的深切关心与鼎力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