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建立我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的长效机制,发现、培养、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现将《牟定县学校体育专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牟定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学校体育专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确实增强广大青少年体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考核采用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全县各中小学要实事求是,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考核成绩。
二、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开展综合性体育运动会(2分)
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校学生广泛参与的综合性体育运动会,主要以田径、三大球二小球为主。运动会开展要求有活动方案,有图片资料、有活动总结(不开展计0分,没有活动实施方案、图片资料、总结的少一项扣0.5分)。
(二)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4分)
1.运动队训练有固定的训练时间、固定的训练教师,固定的训练项目。
2.训练时间有保证,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
3.训练项目须包括田径,以及三大球二小球中的至少二球。
4.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并将训练计划报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体育股根据各学校的计划对各学校开展训练情况不定时进行督查(无训练计划扣1分,训练必须有记录,督查中发现不按要求和计划开展训练的一次扣0.2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三)参加各级各类赛事(2分)
按照各级文件的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加赛事,如:“四级联赛”,田径运动会、冬季篮球锦标赛等赛事,少参加一次扣1分。
三、对体育工作加分项的说明
体育工作加分项为以下5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不能超过5分,不足5分的按照实际得分计。
(一)建立人才项目库。向州级或以上运动学校输送一名队员加1分。
(二)参加县级比赛单项团体项目小学进入前六名依次计1.2分、1分、0.8分、0.6分、0.4分、0.2分。初中进入前四名依次计1.2分、0.8分、0.6分、0.4分。高中第一名计0.5分,第二名不计分。
(三)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州级比赛单项团体项目进入前六名依次加4分、3分、2.5分、2分、1.5分、1分。
(四)以县为单位抽选各学校运动员参加州级比赛获奖项目加分:①田径、游泳、体操项目获州级比赛前六名分别加4分、3分、2.5分、2分、1.5分、1分(注:同一类别或同一运动员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奖项加分,如:同一队员参加既了田径100米、又参加了400米,同属径赛类,100米获得第三名、400米获得第二名,按第二名成绩加分,不累计加分);参加接力赛获奖乘2计分,用获奖名次得分乘2除以参赛人数,得出每一名队员得分,再乘各学校参赛人数(如参加4×100米,获得第二名(3分),3分×2倍÷4人=1.5分,若该校有二人参加,用1.5×2人=3分,除不尽时保留三位小数)。②球类项目获州级比赛前六名的分别加6分、5.5分、5分、4.5分、4分、3.5分,根据得分,按照学校抽选人数比例加分。用获奖名次得分除以参赛人数,得出每一名队员得分,再乘各学校参赛人数。如:参加篮球12人,获得第二名(5.5分),5.5÷12=0.458分,若该校有4人参加,用0.458×4=1.832分,除不尽时保留三位小数(注:同一类别或同一运动员不累计加分,如既参加羽毛球单打,又参加双打,以获奖名次高的加分)。
(五)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的在州级加分的基础上以2倍计分。
牟定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有关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县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的开展,特制定《牟定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以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推动学校体育发展、培养优秀体育人才、不断满足竞技体育需要、建设体育强县为根本任务,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体教结合,充分发挥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自优势,促进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二、开展项目
田径、三大球两小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其中“三大球两小球”中的任意两球作为规定训练项目外,各学校结合优势项目确定一项作为基地学校特色项目进行训练。
三、项目布局
各学校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整合学校优势项目,组建训练队认真开展训练工作。
四、各相关单位职责
(一)学校工作职责
1.按照业训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教练员带队训练工作。并选择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体育教师负责相应项目训练。
2.制定业训运动队管理制度,协调处理好参训教练员、学生、有关班主任、家长之间的关系。由各学校制定和发放《告家长通知书》,做好参训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训练场地、器材协调和安排,确保训练时间和质量。
(二)教练工作职责
1.遵循项目运动规律,了解每个运动员的特点,按照少年儿童的心理、生理发育特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制定训练计划,因人而异的地安排好每一次具体的训练内容。
2.加强安全教育,在训练中处理好运动量与运动强度的关系,防止运动损伤及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训练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同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沟通工作,全面关注学生成长。
4.要求各运动员办好身份证,协助联系人做好运动员注册工作。
5.及时做好运动员出勤以及训练小结,做好训练记载,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训练时间要求:保证运动员在校读书期间每星期不少于2次;集训期间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45分钟。
(二)训练内容要求:各项目带队教练员(体育教师)要按照项目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年、月、周、日训练计划、运动员的出勤登记工作以及运动员的档案工作。
(三)训练人数要求:每个教练员至少带10个以上的运动员,且参训运动员中注册的人数达到90%以上,组队参赛人数达到40%以上。
(四)按照教育体育局比赛的要求,积极组织队伍参加县级以上的比赛。
六、相关事项
(一)业余训练的相关经费由各学校统筹落实。
(二)各学校的运动员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牟定一中),由教体局体育股、相关学校考核落实,按体育特长生培养方式优先录取到相关项目学校。
(三)各学校要将教练员的业余训练工作计入课时工作总量,带训教练员在输送运动员、比赛成绩上特别优秀的,在职称评定和年终考核中给予优先。
(四)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人员按布点分工联系各个业训项目,并按项目联系人的工作职责做好业训有关协调、指导工作。各相关学校根据项目布点,确定各项目带队教练以及运动员名单,在每学期初报县青少年业余体校备案。
(五)各学校要根据方案,结合实际制定青少年业训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含训练项目、训练计划、训练时间、教练员、运动员)电子版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体育股,并按计划组织在校青少年开展常年系统训练,注意收集图片和文字资料,教育体育局体育股将不定期进行督查,训练必须有记录,督查中发现不按要求和计划开展训练的一次扣0.2分,该项分扣完为止;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青少年业训考核办法,每年对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计入校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
联 系 人:刘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