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重庆宇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
牟林许准〔2024〕3号 |
许可证书名称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庆宇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家村高岭土矿临时弃土场建设项目 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类别 |
临时占用林地 |
许可内容 |
同意重庆宇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家村高岭土矿临时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我县戌街乡境内集体林地面积6.2238公顷。临时使用林地的用途为边坡治理、场地夯实碾压、排水管沟,临时使用林地期限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即2024年1月12日—2026年1月12日)。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12日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12日 |
许可机关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