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4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51878P/2026-00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董X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232319XXXX0103X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林草罚决〔2026〕04号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处罚类别

1.其他;2.罚款。

处罚机关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处罚内容

1.责令限于2026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即 2100.06元×0.5倍=1050.0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4月27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