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董X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232319XXXX0103X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林草罚决〔2026〕04号 |
违法事实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处罚类别 | 1.其他;2.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处罚内容 | 1.责令限于2026年9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即 2100.06元×0.5倍=1050.0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27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